新股发审制度是打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旗号的:管理者认为上市公司是强者,投资者是 弱者,投资者没有能力正确判断一家上市公司是不是真的好,管理者要站在投资者一方,替 投资者把关,否则的话,什么乱七八糟的公司都会跑到市场来上市圈钱,最终损害投资者的 利益。基于这样的考虑,我们把新股发行的重点放在了“审批”上。这样的新股发审制度是 不是出发点很好?管理者是不是完全站在了保护广大投资者一边? 那么实际操作上是个什么结果呢?由于发审委成员并不承担审核不严的责任,他们也不 是投资者,并不从口袋里掏钱买该公司的股票。那么该公司是不是真的好几乎与他们没有一 点切身的利益关系。对于一些国有企业的上市,发审委形同虚设,根本不符合上市资格的也 一路绿灯,他们甚至会指导企业如何上市。而对于一些民营企业,上市的前期主要任务就是 如何欺骗和买通发审委成员。 目前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,上市公司审批过了,也抽了签了,但被媒体揭发有假,只要 把钱退给投资者就可以了(我就遇到过苏州恒久),发审委和该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。而公司一旦上了市,即使媒体再揭发公司造假,也不了了之,因为证监会和发审委的 特殊关系,追究上市公司的造假责任必然连带追究发审委的审批责任,为什么审核不严?是 不是收了什么好处?造假的上市公司继续合理合法的欺骗投资者,没有人承担任何责任。同 时,发审委有权控制上市公司的数量,一大批真正有创新、有活力的小公司根本想都别想。 这些,都是造成新股质次价高的根本原因。当初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就这样变成了损害投资者 利益。更加讽刺的是,投资者买这些经过审批上市的优秀公司,却被管理者批评为“投机炒 作垃圾股”。明明知道是垃圾还让他上市? 如果新股废除审批制,采用备案制,会不会乱七八糟的公司一窝蜂的都想来上市呢?一 定会的。但是,如果我们制定相应的法律,凡是虚假陈述,财务造假的,只要投资者举报,
相关法律部门就应立即立案调查,只要属实,相关责任人就要坐牢,公司以及保荐人就要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。只要法律有足够的威慑力,让上市公司不敢造假。只要保证了真实的陈述, 真实的财务报表,乱七八糟的公司都想上市是一码事,投资者是不是愿意掏钱买,就是另一 回事了。 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改呢?一旦取消审批,建立了严厉的法律制度,许多guoyou 企 业的真相将被披露,届时,没有投资者愿意掏钱买他们的股票。这才是大局!(笔者:另外 还有一个角度, “为你好”的那些人和一群道德低下的人合起伙来骗你的钱。)